著作權法第62條規定略以:「....宗教上之公開演說、....,任何人得利用之。但專就特定人之演說或陳述,編輯成編輯著作者,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 意。」若特定人之演說或陳述尚未編輯成編輯著作者,且連該特定人並非登記有案之所謂財產權人者,則其著作(如網路文章)自不受著作權法保障,他人轉貼文章 亦當無侵權之虞,又若該文亦無版權宣告,則不能認定構成著作權侵害行為,何況網站架構編排等等周邊項目,是亦不可能出現所謂被仿冒者之損失,且網路文章作 者若非知名作家,則因舉證困難而無法享有著作權法之權利保障,其理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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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30 Fri 2011 13:12
重申著作權法第62條規定與解釋
- Jan 02 Mon 2012 12:48
新增【中國人慈秀統治下的台壇問題討論區】
新增【中國人慈秀統治下的台壇問題討論區】
中國人慈秀竟成為台灣佛教網路論壇的總版主?中國人為何可以接管台灣人的佛教網路論壇?佛陀放棄台灣佛教了嗎?
- Jul 14 Tue 2009 11:46
註冊取名注意事項
※註冊取名請注意下列事項:
(1)不得使用之名稱:任何如來、菩薩、金剛、諸天、祖師、賢聖、佛典或任何外道神明或天魔或任何組織名稱。
(2)不得在名稱中對上述名稱或任何組織或特定人物公然侮辱或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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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台壇帳號註冊者,得依淨堂案例審查是否為本人;如經台壇法友來本站提出名稱重覆者,請自行更改名稱,例如自稱〔心樂〕者宜改成〔心藥〕等等。
- Jul 14 Tue 2009 11:41
網路論壇版之版規宗旨
論壇宗旨:
有鑑於網路上佛法,因為自由的關係,各呈己見,是非莫辨。尤其嚴重的是:一些附佛外道,常在網路上宣傳似是而非的佛法,並不畏因果,大肆批評、攻擊、誹謗佛教三寶,我們見了不免覺得心痛!所以成立這個「台灣佛法網路論壇」,希望透過互相、正反兩面不斷的辯正,能讓人認清佛教真正法義。也希望不論出家、在家,只要發現網路上有邪說,都可以來這裡寫下辯正,讓從網路上接觸佛法的人,不會為邪說所惑,殘害慧命。這是身為佛門弟子,應該做的護法、弘法事情,歡迎大家參予。
然而,為了維持論壇祥和、理性的討論風氣,避免產生其他困惱與紛爭,不得已訂立下列規則。
1.顯乘及密乘佛法討論區都請以佛法為主來作討論。
2.請勿談論或批評佛門人事是非(本站不提供抱怨性的話題)。
- Jul 14 Tue 2009 11:35
台灣弟子的佛教網路論壇緣起
台灣弟子的佛教網路論壇緣起
因舊台壇的長期版務問題存在,以及多起衝突事件發生,為方便某些受害人喘息,於2005年間,由受害人聯合設立另一個網路論壇,當然,部分舊台壇朋友也另以其他化名在本論壇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