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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慈秀竟成為台灣佛教網路論壇的總版主?中國人為何可以接管台灣人的佛教網路論壇?佛陀放棄台灣佛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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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篇〉
      情欲解放,怎麼解放?
      ——節欲、縱欲與離欲
      釋昭慧
      在宗教倫理學上,各宗教對情欲與婚姻的看法有異有同。在此但舉基督宗教與佛教為例。兩者的相同處是:都贊同依婚姻來規範情欲(亦即適度的「節欲」)。不同處是:基督宗教將情欲範限在互允貞潔之婚姻,把它當作是天主應許給人的一種「聖事」;反之,非婚姻關係的情欲,當然就是「罪惡」。若從佛法以觀,欲界眾生都有情欲;無論是「情」還是「欲」,其根源不外乎是「自我愛」——「欲」來自生理的需求(是「自體愛」的一種),「情」則填補了生命中自我實現的缺陷(是「我所愛」[1]的一種)。情欲既無關乎神聖,亦無關乎罪惡,只不過是一種非善非惡的「動物本能」而已。
      男女兩人相互間的「忠貞」承諾,是情欲世界裡雙方相互繫著(互相佔有)的一種心理需求。一方倘有不貞,對配偶乃至子女,自然會帶來極端強烈的痛苦。仁慈之人不忍任何人因自己的行為而受苦,所以除非他/她選擇「不結婚,不生育」,否則無法不將其導致配偶、子女精神痛苦的「男歡女愛」,納入道德層面的考量。此所以佛教雖係「無神論」,未視婚姻為根源於神的「聖事」,卻依然在「護念眾生」的前提下,要求在家佛弟子節欲——實踐「不得邪淫」的根本戒律,男子、女人都不例外。
      道德或法律層面規劃出來的「一夫一妻」制度,雖顧及了「護念配偶心靈」與「善盡雙親責任」的理想,但無論於「情」於「欲」,都很難真正全面落實。於情,當宿世因緣深厚或心靈極相契合的異性出現在婚後,此時除非道德感強烈或定力深厚,一般當事人很難抗拒這種致命的吸引力;於欲,當貞潔的要求定調在「子息血統的純正」時,它很難不淪為單方面的道德要求。於是乎,走馬章台的男子被視作「風流倜儻」,縱情恣欲的女人卻被視作「水性楊花」。
      話說回來,「互允忠誠」的婚姻思維,固然帶給女性比男性更多的文化束縛,但也並非對男子毫無道德或法律上的約束力量。貴為駙馬的陳士美在包公的虎頭鍘下斷命,這似乎意味著:通姦罪也不純然是為羞辱女性而存在的;「糟糠之妻不下堂」,「萬惡淫為首」,多少還是悲憫著那些一生相夫教子,到頭來「色衰愛弛」,又無獨立生活條件的女子,為她們的處境,提供一些輿論或司法層面的保障。
      熱衷於「情欲解放」理論且身體力行的女性,她們認為如此可以挑戰父權意識對女性情慾的禁錮。然而情欲受壓制的絕不祇是女性;女性情欲解放,或可對治男性對女性的控制,卻無補於自己受到情欲熱惱之所奴役的不自由。
      原來,情欲這種動物本能,雖然非關乎善惡,但深層審視其本質,它還是有一種「覆障清明」的作用——情令智昏。在佛法中歸納情欲為「有覆無記」——無記,在道德上屬非善非惡的中性;有覆,是於心性的解放有所遮蔽,而且由此也會進一步發展出麤分的煩惱。
      大凡感官所帶來的快樂,都帶有一種類似毒品「容易上癮」的誑惑性(當然不似毒品那般危害劇烈)。快感無法持久,所以不是需要加重刺激,就是需要變換花樣。老子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他可真洞燭了「五欲」的本質!
      情欲雖屬動物本能,但卻有極大的個別差異。有人可以「但取一瓢而飲」,有人卻非得要時時「轉換口味」不可,這就不是「本能」或「天性」所可概括解釋的,只能說是「習以成性」。縱情恣欲,無形中會加重感官的刺激需求,使自己反而增加「心為形役」的大患——本求解放而反成情欲奴僕,這是無論男性或女性的「情欲解放」者皆可深思的課題。撇開「道德考量」不說,即使站在「利己原則」的立場,都要慎防這種後果。唐伯虎點秋香,秋香之前已追求了好幾個,秋香之後依然還追求好幾個。唐伯虎快樂嗎?怕是時時都要嚐受「求之不得,輾轉反側」的情欲熱惱之苦吧!
      還有,雖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是情欲較諸飲食,須戒慎者猶甚。因為飲食是無情物,可以任人支配;情欲則往往關涉到第三者,不是單方面的意志所可決定的。「欲」的解放,是否可連帶改變「情」方面「我所愛」衍生的佔有欲與妒忌心?倘若情欲解放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的想法,要留意的是另一方在「情感牽繫」的無明盲動中,所可能導致的不幸後果。數年前發生的清大女研究生殺情敵案,就是一個悲慘的案例。
      自我愛所衍生的情欲,是個治絲益棼的無解課題。佛教出家的「梵行戒」(「離欲」規範),理由即在於洞徹「情」與「欲」的雙重繫縛及其衍生的苦難,讓修行人學習著以定慧之力,不受制於形體的情欲熱惱,不受制於他者的情枷愛鎖。倘能由勉力學習而漸臻乎至境,從情欲的牢籠中解放出來,或許才是真正的「情欲解放」吧!
      註:[1] 我所愛:由對自我之繫著,擴大及於對「我所屬」或「我所有」事物之繫著,前者例如:對鄉土、家國、宗教之愛;後者例如:對財產、配偶、子女之愛。
      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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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讀為快 〈佛教篇〉
      靈修:一條美麗而險惡的幽徑
      ——掀開錢、權、性糾結不清的神聖帷幕
      釋昭慧‧釋性廣
      繼靈鷲山住持釋心道、攝理教教主鄭明析性醜聞之後,連最八卦的璩美鳳受害事件,都有宗教軋上一腳。它們的共同點就是:創辦人都因擁有苦行或靈修經驗,而獲得了信徒的絕對信任,從而出現錢、權、性糾結不清的現象。
      「阿梵達」,這個糅和佛教慈悲觀、心理治療法與商業行銷術的靈修團體,發源於美國,卻在台灣因性醜聞而一夕成名。其實在美國,這種似宗教非宗教的靈修團體多矣。二十世紀人類文明發展,因偏重物質科技,產生種種弊端,於是許多人轉而走向了心靈、精神方面的探索之路。近數十年來,試圖透過禪修、靈療以改變觀念、個性,甚至命運的修煉方法,方興未艾。他們意圖透過「靈修」、「冥想」的技巧,以追求世俗生活的富足與幸福。
      現代社會是個開放、自由、享樂的個人主義時代,許多新興的靈修團體也投其所好,提倡心靈的自由與釋放;不但不重視戒律,不願被傳統、權威、教條限制,甚至有號召掙脫一切的束縛,「享受情慾」、「任意自在」者,蔑視倫理,放縱欲樂。
      其實,內心倘清淨淳厚,必能表現出行為的端正莊嚴;外在的合理規範,又有助於內心的清明覺照。對於禪修,佛陀雖強調其「淨心」之效,卻仍提示修持者須佐以外在的清淨行,因為如果不依於慈心與戒德而修禪,必然弊多於利,甚至會產生種種炫異惑眾的嚴重後果。這不是泛道德論,而是對單重「靈修」而不重「戒行」的修持團體與個人,具有相當重要意義的針砭。
      以美國靈修團體為例:相關資料顯示靈修者因為不能恪守基本道德規範,為靈修的個人和團體帶來心靈的衝擊和無限的傷害。
      《心靈幽徑》的作者Jack 
      Kornfield歸納了他觀察後的結果,指出靈修者的四種偏差行為。亦即,靈修老師和團體在以下四個主要領域裡,常陷入困境之中:
      第一個困境來自於「權力的誤用」。有時老師為了自己的目的而操縱學生的生活,決定他們的結婚、離婚乃至生活方式,甚至虐待那些不依照其意願行事的學生。這權力的濫用,會隨老師的自我膨脹而變本加厲,也會隨著團體中階層的設立而更加嚴重。在這其中有受寵和失寵的學生、有可得救與不可得救的學生,有秘密派系及威脅、恐懼,以此創造出依賴與精神上的獨裁。
      第二個困難的領域來自「金錢的詐取」。初步禪修所產生的身心眩神經驗,令人嚮往和迷醉,會讓他們毫不吝惜地拿出大量金錢來,所以精神團體的金錢收入甚豐。在一些極端的例子裡,東方和西方的修行方法和精神教誨都曾被用以做斂財的工具。此外還有秘密銀行存款,高生活水平,以及詐騙學生金錢等等行為。
      第三個主要的困境是「性造成的傷害」。情欲耽溺所產生的困局,在精神修練團體中也一樣無法避免。老師的角色在偽善及秘密進行的性行為中被誤用,這通常以剝削、私通、虐待,或任何其它危害學生肉體和精神的形式進行。有些靈修導師將「性」做為禪修指導的一部分,有時秘密的性行為假藉經典或特別教誨之名而行,將令人感到困惑的性與靈修的教學合併在一起。
      第四個困境是「酒精或藥物上癮」。有時這行為是暗中進行的,有時卻公開進行;在最糟的情況下,酒精和藥物上癮會強化或合併了性和權力的誤用。
      以上所引內容,相當完整地敘述了靈修者——尤其是教師——因為道德上的過失,或沒有依戒修行,所產生的種種罪惡。
      相對於美國這種開放的社會而言,東方社會對於權威對象一向有高服從性——尤其是對於修行教師或靈修道場——向來少有對於可疑的事行提出質疑或討論的習慣;只有等到醜聞惡化、擴散而爆發時,才來收拾善後。這種在遮掩與傳聞中不了了之的方式,也增加了更多無辜者在同一個教師,同一個道場摔跤受害的機率。
      然而靈修團體往往張起神聖的帷幕,標榜其空靈超絕,局外人又如何檢驗其是否可能潛藏罪惡?很簡單!錢、權、性常是糾結在一起的。無論靈修團體是以佛教、其他宗教或非宗教形態出現,無論其當事人是僧侶、神長還是俗人,在靈修團體中,只要嗅出這三者之一的不尋常徵兆,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趕快「全身而退」,因為,其他「茶壺裡的風暴」,已可思過半矣!
      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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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12/0375_026.htm
【經錄部類】〔涅槃部類〕〔涅槃部〕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十二冊 No. 375《大般涅槃經》CBETA 電子佛典 V1.46 普及版
T12n0375_p0773c14(03)║若為正法受持禁戒。
T12n0375_p0773c15(11)║當知是戒能見佛性及以如來。是名眼見。亦名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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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宗旨:
有鑑於網路上佛法,因為自由的關係,各呈己見,是非莫辨。尤其嚴重的是:一些附佛外道,常在網路上宣傳似是而非的佛法,並不畏因果,大肆批評、攻擊、誹謗佛教三寶,我們見了不免覺得心痛!所以成立這個「台灣佛法網路論壇」,希望透過互相、正反兩面不斷的辯正,能讓人認清佛教真正法義。也希望不論出家、在家,只要發現網路上有邪說,都可以來這裡寫下辯正,讓從網路上接觸佛法的人,不會為邪說所惑,殘害慧命。這是身為佛門弟子,應該做的護法、弘法事情,歡迎大家參予。
然而,為了維持論壇祥和、理性的討論風氣,避免產生其他困惱與紛爭,不得已訂立下列規則。
1.顯乘及密乘佛法討論區都請以佛法為主來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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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弟子的佛教網路論壇緣起

因舊台壇的長期版務問題存在,以及多起衝突事件發生,為方便某些受害人喘息,於2005年間,由受害人聯合設立另一個網路論壇,當然,部分舊台壇朋友也另以其他化名在本論壇繼續討論。
2006年1月份,因舊台壇的長期版務不公問題的持續擴大,導致三位版主離開舊台壇,並引起多人在其意見區開題表達嚴重抗議,但相關議題早已被刪被鎖而使後人無從得知原委。
但在2007年,台壇前總版主淨法居然將關閉台壇列為選項,且其去留亦未經台壇大眾投票表決,此舉導致支持者相當錯愕。為防範台壇管理者爾後可能無預警關閉或誤刪帖文等等其他妨礙法友權益之情事,一群發心維護台壇的法友即繼續網路論壇的經營,以維護法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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